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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2021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申报认定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津市市2021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申报认定情况已经经中共津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认定7名人才符合享受人才优惠政策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津市市2021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申报认定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身份类别

入编/入职时间

认定结果

备注

1

 

1992.02

德雅中学教师

事业

2021.08

硕士研究生

 

2

 

1993.10

德雅中学教师

事业

2021.08

硕士研究生

 

3

印诗婕

1994.09

德雅中学教师

事业

2021.08

211

 

4

汤东平

1997.12

市职业中专学校教师

事业

2021.08

211

 

5

杨奇宣

1979.11

市三中副校长

事业

2021.11

副高

 

6

夏超峰

1993.10

湖南引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主管

聘用

2021.03

211

 

湖南天泰天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

聘用

2022.07

7

马立刚

1965.12

湖南渔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聘用

2021.01

副高

 

 

对公示人员在资格条件、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适合享受人才优惠政策情况的,可以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市委人才办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举报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举报问题要对组织高度负责,应签署真实单位和姓名,并提供调查核实的线索。对匿名信一般不予受理。市委人才办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

受理举报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3日

受理举报单位:市委人才办

专用举报电话:0736—421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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