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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3-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负责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根据上级精神,向市委提出理顺干部管理体制,划分干部管理权限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级领导班子职数、职务设置方案,经市委同意后组织实施;负责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程序;统筹协调干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抓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三)提出关于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按市委常委会决定做好通气、谈话、公示、发文、到位等工作;受市委委托管理部分干部;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离退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军转团职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归口管理老干部工作;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抓好科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承办市管干部和部分中层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四)负责全市各级党群机关及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

  (五)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

  (六)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常德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反映重要情况;负责市管干部现实问题调查核实及参与对反映有关问题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情况的调查了解,负责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工作进行监督,抓好干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

  (七)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政工(人事)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

  (八)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参与专家和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管理。

  (九)指导市属重点企业搞好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用人机制和管理体制。

(十)负责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市直机关(含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党的工作;组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思想工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规范机关党组织生活;负责市直单位党费收缴管理。

(十一)承办市委和常德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机关内部设办公室、研究室、干部一室、干部二室、干部档案信息室、组织室等。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组织部2018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拨款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部门预决算公开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组织部2018年收支总预算万元。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11.7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73.64万元,常规性经费追加拨款127.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拨款1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5.43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56.03万元,常规性经费追加拨款增加8.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1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62.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7.09万元,住房保障12.4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5.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7.4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1.7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0.6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0.7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4.43万元,上升19%。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10.7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组织部共有车辆1台。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组织部2018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400.74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0.74万元。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津市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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