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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干部档案管理新举措

来源:常德党建网 发布时间:2018-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并首次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它将成为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来指引全党全国人民完成“四个伟大”的新使命。也正如恩格斯所说:“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包括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为适应新时代,顺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实现新目标,结合我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实际,有如下举措:

  日常管理精细化。一是库房硬件设施升级改造。以“干部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为依托,对档案室硬件设施进行了全新改造,配备了12个高清摄像和2台监控显示器,确保对库房和查阅室进行360°无死角监控;添置1个电子密码柜用于暂存各单位移交的档案材料。二是档案使用程序落实到位。要求查档单位必须凭填写完整的《查(借)阅档案呈报表》办理相关查(借)阅业务,并对其查(借)阅内容进行详细的登记,每月月底对《呈报表》进行清整备案,以便日后查阅。三是档案及档案材料移交把关严格。根据干部档案管理权限,新调入我区的公务员或新完成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档案应移交区委组织部档案室集中管理,档案室要对移交档案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档案一律退回,补充相关有效证明后再进行移交;对档案中存在材料查缺问题的,补齐材料后方可接收。档案材料的移交把关,一是要求移交材料单位列好移交清单,二是要求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材料形成的政策进行熟悉和了解,在接收档案材料时,根据移交清单对档案材料逐份进行审核,存在填写、盖章等不合格情况的一律退回整改后才能移交。

  专项审核日常化。为进一步落实中组发〔2014〕9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精神,我区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纳入日常性工作,主要是针对两类人员。一是每年新招录公务员档案。根据我区工作实际,每年新招录公务员档案会在次年完成试用期考核合格由区人社局集中移交区委组织部档案室进行统一管理。新招录公务员档案移交后档案室要组织专人对所有档案进行专项审核的初审、复审过程,并将审核情况反馈本人进行签字确认,并将审核情况及反馈情况递交部务会研究;二是新调入我区工作的公务员档案。在完成档案移交手续后,安排专人对档案进行审核,结合档案材料,对原单位给出的专审认定结论进行审核,如发现认定有误或认定不符合有关规定情况,则需对相关信息进行重新认定。

  任前审核从严化。为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组发〔2014〕9号和湘组发〔2016〕18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坚持严把任前审核关。一审档案材料完整性。根据档案收集范围进行审核,按时间顺序整理的材料审核形成时间是否具有连贯性,比如年度考核表、工资异动表;按逻辑性顺序整理的材料审核逻辑关系是否连贯,比如入党材料。二审档案材料真实性。一是审材料本身的真实性。比如有的在职学历材料填写、盖章极其不规范或出现教育部关于学籍材料的相关文件规定以外的学籍材料,要求第一时间通过“学信网”平台核实。二是审关键性材料中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比如最早材料中记载的出生时间等。三审档案信息记载准确性。在干部任前审核中,要求对档案信息记载进行严格地、逐一地审核。如档案中出现信息记载不一致情况,要审组织是否对问题做出认定,并反馈干部本人进行签字确认;对出现无法认定的情况,要反馈干部本人并要求提供可进行认定的佐证材料后进行认定;对已认定,但存在认定结论不符合有关政策情况,要重新进行认定。确保审核出来的干部信息准确无误,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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