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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人才补充认定工作情况公示

来源: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7-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津市市2018-2022年人才引进工作规划》,经申报、审核等程序,补充认定5名人才符合享受人才优惠政策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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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示人员在资格条件、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适合享受人才优惠政策情况的,可以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市委人才办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举报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举报问题要对组织高度负责,应签署真实单位和姓名,并提供调查核实的线索。对匿名信一般不予受理。市委人才办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

受理举报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9日

受理举报单位:市委人才办

专用举报电话:0736—4212380

 

中共津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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