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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津市市委关于成立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津办〔2017〕13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5-05 浏览次数: 【字体:

津办〔201713

中共津市市委关于成立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提高我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经市委研究,决定成立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长:

    市委书记

副组长:

杨文惠  市委副书记

伍子科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马吉云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员:

   市政府党组成员、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韩宝诚  市委办常务副主任

彭进华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德忠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齐绍瑛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黄大庆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俊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刘迪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跃云  市直机关工委专职副书记、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专职副书记

    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勇林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市科技工信局党组书记

辛吉忠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克元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子牙  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天明  市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蔡德习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李志华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团市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由马吉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常德市、市委关于党建工作部署及有关决定、决议,研究制定全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保障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协调各单位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整合全市党建工作资源,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3)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阶段性党建工作重要问题,并进行安排部署。

4)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全市党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介绍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分别联系一个镇、一个村(社区)、一个企业,经常深入联系点指导党建活动开展,解决党建中的难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6)研究决定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类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

7)加强督促检查,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各镇、街道党(工)委和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党建责任制进行考核。

2)分解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党建工作任务,具体组织市党代表监督评价市直、镇、街道党建工作。

3)负责市委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4)对党建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进行组织协调。

5)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四、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办:负责市委党建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传达和催办落实市委领导同志关于党建工作的批示;组织安排市委领导同志参加重要党建工作活动;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党建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市委决策搞好服务。

2.市纪委(监察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常德市、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认真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各种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和行政监察。

3.市委组织部:牵头协调全市党的建设工作,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常德市、市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起草全市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年度党建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负责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指导与实施;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

4.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规划、部署全市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经常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思想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加强党建工作的宣传,并在政治方面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5.市委统战部:指导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会同组织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建设工作。

6.市委政法委: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抓好市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查处涉及政法干警的重点违法违纪案件;协助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抓好群防群治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形成良性运转机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7.市直机关工委:指导市直机关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抓好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执政能力,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8.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负责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研究;指导镇街、工业集中区和有关单位做好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审批、管理工作;对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直接管理联系的两新组织党组织,派驻党建指导员,落实指导办法和服务措施。

9.市发改局:负责牵头推进全市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抓好项目策划、包装、建设进度的督导、项目审批和预算内资金争取,并负责市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10.市农业局:认真抓好全市结对帮扶工作,建立帮扶台账和情况记载;抓好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党建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抓好村级党组织建设,宣传、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研究和指导镇、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加快农村致富奔小康步伐。

11.市科技工信局:积极发挥联系非公经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非公经济发展搞好各类经济、信息、培训和维权服务,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调查研究,为抓好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出有益的建议;把联系企业、联系业主与关心企业党的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抓好全市非公经济企业党的建设。

12.市教育局:围绕全市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并根据教师的职业特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热爱教育事业的党员队伍,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抓好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13.市民政局: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制订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协助抓好全市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14.市财政局:负责党建工作经费的保障落实,监督基层财政党建经费的及时到位,同时多渠道的增加必要的投入,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经费支持。

15.市卫计局:加强全市卫生系统党建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着力点,促进医德医风的明显好转和职业道德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为全市医疗制度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6.市总工会:负责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工会工作,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制度;加强非公经济组织职代会建设,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17.团市委:督促指导抓好团组织建设,协助基层党组织管理共青团事务,发挥团组织作用;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定期组织团干部的培训和团员青年的主题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团组织工作制度,做好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推优入党工作。

18.市妇联:督促指导抓好妇女组织建设,发挥妇女组织作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优秀人才的推荐工作,搞好妇女干部的培训指导,做好妇女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妇女整体素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9.市工商联: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抓好直属会员企业党建工作。

20.市市监局:做好与非公经济组织业主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业主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业主理解、支持各级党组织在非公经济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指导行业商会等各类组织健全党的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文。


中共津市市委

201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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