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津市市委关于成立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津办〔2017〕13号
津办〔2017〕13号
中共津市市委关于成立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提高我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经市委研究,决定成立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 长: | 傅 勇 市委书记 |
副组长: | 杨文惠 市委副书记 伍子科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马吉云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成 员: | 葛 胜 市政府党组成员、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韩宝诚 市委办常务副主任 彭进华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德忠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齐绍瑛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黄大庆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俊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刘迪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跃云 市直机关工委专职副书记、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专职副书记 易 榕 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勇林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赵 宇 市科技工信局党组书记 辛吉忠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克元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子牙 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天明 市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 杰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蔡德习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李志华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肖 丹 团市委副书记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由马吉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常德市、市委关于党建工作部署及有关决定、决议,研究制定全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保障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协调各单位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整合全市党建工作资源,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3)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阶段性党建工作重要问题,并进行安排部署。
(4)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全市党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介绍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分别联系一个镇、一个村(社区)、一个企业,经常深入联系点指导党建活动开展,解决党建中的难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6)研究决定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类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
(7)加强督促检查,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各镇、街道党(工)委和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党建责任制进行考核。
(2)分解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党建工作任务,具体组织市党代表监督评价市直、镇、街道党建工作。
(3)负责市委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4)对党建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进行组织协调。
(5)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四、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办:负责市委党建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传达和催办落实市委领导同志关于党建工作的批示;组织安排市委领导同志参加重要党建工作活动;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党建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市委决策搞好服务。
2.市纪委(监察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常德市、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认真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各种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和行政监察。
3.市委组织部:牵头协调全市党的建设工作,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常德市、市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起草全市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年度党建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负责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指导与实施;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
4.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规划、部署全市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经常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思想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加强党建工作的宣传,并在政治方面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5.市委统战部:指导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会同组织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建设工作。
6.市委政法委: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抓好市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查处涉及政法干警的重点违法违纪案件;协助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抓好群防群治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形成良性运转机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7.市直机关工委:指导市直机关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抓好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执政能力,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8.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负责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研究;指导镇街、工业集中区和有关单位做好“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审批、管理工作;对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直接管理联系的“两新”组织党组织,派驻党建指导员,落实指导办法和服务措施。
9.市发改局:负责牵头推进全市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抓好项目策划、包装、建设进度的督导、项目审批和预算内资金争取,并负责市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10.市农业局:认真抓好全市结对帮扶工作,建立帮扶台账和情况记载;抓好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党建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抓好村级党组织建设,宣传、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研究和指导镇、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加快农村致富奔小康步伐。
11.市科技工信局:积极发挥联系非公经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非公经济发展搞好各类经济、信息、培训和维权服务,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调查研究,为抓好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出有益的建议;把联系企业、联系业主与关心企业党的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抓好全市非公经济企业党的建设。
12.市教育局:围绕全市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并根据教师的职业特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热爱教育事业的党员队伍,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抓好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13.市民政局: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制订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协助抓好全市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14.市财政局:负责党建工作经费的保障落实,监督基层财政党建经费的及时到位,同时多渠道的增加必要的投入,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经费支持。
15.市卫计局:加强全市卫生系统党建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着力点,促进医德医风的明显好转和职业道德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为全市医疗制度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6.市总工会:负责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工会工作,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制度;加强非公经济组织职代会建设,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17.团市委:督促指导抓好团组织建设,协助基层党组织管理共青团事务,发挥团组织作用;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定期组织团干部的培训和团员青年的主题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团组织工作制度,做好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推优入党”工作。
18.市妇联:督促指导抓好妇女组织建设,发挥妇女组织作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优秀人才的推荐工作,搞好妇女干部的培训指导,做好妇女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妇女整体素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9.市工商联: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抓好直属会员企业党建工作。
20.市市监局:做好与非公经济组织业主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业主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业主理解、支持各级党组织在非公经济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指导行业商会等各类组织健全党的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文。
中共津市市委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