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党员强党性”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党员强党性”活动,是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载体,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根据省、市委要求和部署,现决定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党员强党性”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戴党徽、亮身份、强党性
二、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党员。
三、活动内容
党内一律称同志,党员参加党内活动、出席党的会议、参加党校学习、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须佩戴党徽,党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须悬挂党旗或党徽,市委党校在学员培训期间每周要举行升国旗、唱国歌仪式。提倡所有党员,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在工作时间佩戴党徽。通过佩戴党徽,引导党员主动亮明身份,增强党员意识,提升党性修养,发挥带头作用。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党员在出席、参加党内选举、“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的会议时须佩戴党徽。
2.所有党员在开展志愿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主题党日”等活动时须佩戴党徽。
3.所有党员在参加集中学习、党校学习等党内集中学习时须佩戴党徽。
4.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工作期间须佩戴党徽。
5.执法监管部门党员在执法时须佩戴党徽。
6.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在企业内工作期间须佩戴党徽。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活动开展切实摆上重要位置,有机融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开展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活动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对没有党徽、党旗等物资的,各单位要利用党建经费,积极组织统一购买,确保每个党组织有党徽或党旗、每个党员人手一个党徽胸章、一本《党章》、一本《党费证》。
2.增强活动实效。把“戴党徽、亮身份、强党性”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市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增强党性修养,夯实思想基础。各单位要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开展统一佩戴党徽活动;村(社区)要利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契机,引导党员在参加选举大会时佩戴党徽;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开展“党员强党性”活动与党员公开承诺、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活动等结合起来,创新活动形式,切实提高活动实效。
3.强化督查考核。市委组织部将把此项活动纳入党建督查考核内容,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不按要求开展活动的党组织进行通报,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