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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2020〕1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拟任职对象进行任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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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对象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5日

受理举报单位: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专用举报电话:0736—4212380

 

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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