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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5-05 浏览次数: 【字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通过出台作风建设系列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等多种措施,基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有了明显改观。但在现实中,个别领导干部感觉“官”不好做了,感到日子不好过了,感叹“为官不易”,进而出现“为官不为”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基层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其危害性不可低估,亟需整治。

一、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表象及成因

1.用人导向因素导致“不愿为”。选人用人导向是用好用活干部的风向标。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个别地方的选人用人导向出现了一些问题。资历资格的影响。一些地方和单位突出强调公开选拔,过于强调资历等硬杠杠,不同程度地出现唯票、唯年龄、唯学历选人问题,影响了一些干部的职级提升,导致他们不想奋发作为。消超治超的影响。由于多方原因,少数地方出现了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但在上级的严格要求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消化完,导致少数处于这一时期内的干部提不上去,导致他们不想主动作为。负面效应的影响。个别地方“跑官要官”之风屡禁不止,“买官卖官”案件和拉票、搞贿选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一些投机取巧、上下钻营的干部得以提拔,一些扎根基层、埋头苦干的干部长期得不到重用,久而久之,导致他们逐渐不想积极作为。交流不畅的影响。在上下之间,在一些新选任的干部中,上级机关下派多,基层单位上提的少的现象,强势部门选派的多,弱势单位选派的少;在部门之间,在核心业务岗位的干部想出去的少,边缘辅助岗位的干部想出去的多;在机关基层之间,想进城、想上调的多,主动申请下去的少,等等,无形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

2.反腐倡廉力度导致“不敢为”。有危机感。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奋力打老虎、拍苍蝇,导致少数干部惶惶不可终日、提心吊胆,不安心工作,个别心里有鬼的人一门心思想方设法如何推脱、摆平、搞定,无心工作。怕担责任。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向上争资引项难免会有开销,这个钱由谁出,谁敢出,出了事谁负责,导致少数干部怕到上面跑项目,不想出去争资金,甚至有些资金、项目即使上级准备给了,因需配套资金多,财务成本高,地方债务增加,不好做账处理,少数领导干部想方设法推掉。行为受限。中央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出台了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系列规定,但在工作中,一些干部却因此萌生了“为官不易”的念头,“少办事少担责”,想法子不办事、少办事,遇矛盾和问题,能躲就躲、能推就推,上面有文件要求的等领导决策,对涉及多部门的等领导协调,片面认为“定规矩就是不让去干事”、“不干事就会不出事”。

3.工作能力不强导致“不善为”。缺方法。少数干部对如何适应新常态,如何深化改革等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理解不深,钻研不多,工作起来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狠办法不敢用,导致工作不敢大胆抓、大胆管,甚至束手无策。欠魄力。有的干部在工作中怕失误、怕踩红线、怕触规则,尽量少想事干事,把“不出事”作为最大的原则;有的干部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担心引火上身,担心打破平衡,工作起来缩手缩脚、患得患失。守摊子。有些干部安于现状,推着干、比着干,工作热情减弱;一些干部总希望一些棘手难题上级解决、顶层设计,矛盾上交,向上推诿,进取意识淡化;有的干部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多,深入实际调研少,解决具体问题少。

4.激励手段不多导致“不想为”。提职无望。据调查,我国公务员60%在县以下部门工作,92%为科以下干部,辛辛苦苦一辈子,还是个股级干部,职务上不去,工资待遇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基层政权建设。有一项针对105位基层党政干部开展的调查显示,选择“提高经济待遇,福利水平”的占32.4%,认为“晋升渠道很窄,提拔无望”的占40%。待遇偏低。以湘西北为例,按照2015年的工资标准,一名乡镇新入职的干部每月工资2092元,工作四年多的科员2629元,工作了20多年的正科级实职也只能拿到3357元。这还是2014年涨了几百块钱津补贴之后的水平,这还是没有扣除个人部分400至500元不等“五险一金”的情况下。导致少数干部在搞自己的小生意,发展自己的小产业,美其名曰补贴家用。奖惩缺位。有的地方存在干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奖惩措施不够、不力;个别干部自己不想干事,还对那些主动想事干事的干部拿着显微镜挑刺,时刻不忘指手画脚,影响他人;一些干部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坐等退线、退休,不想干事。

5.责权不对等导致“不作为”。责权有时失衡。上面千根线,下面一针穿。决策权、财权在上面,一些问题产生的根子在上面,但这些问题的处理需要县乡的干部来执行、落实,调控手段单一,手长衣袖短,处理问题束手束脚,想作为有心无力。需求有些缺口。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当前基层建设的主战场,公开公平的环境是未来基层建设的主阵地,群众的期盼越来越高,希望所有事都要政府承担、立即解决,否则就说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不是。舆论有点失位。一些个体有时不负责任地站在有利于自己利益的角度反映问题,甚至有时不惜诋毁干部,吸引群众的眼球,博得社会的关注,引起上级的重视,个别媒体甚至是断章取义,推波助澜,导致一些干部是费力不讨好,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

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危害及影响

随着改革步入攻坚克难、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随着高压反腐的一路高歌猛进,“为官不为”的积弊和危害也逐渐凸显出来。

一是助长了歪风邪气。随着反腐力度加大,有的干部礼不收了、饭不吃了、红包不收了,但该做的事也不做了,该协调的也不协调了;原来托托人还能解决的事情,现在反而常常被无限期搁置。在这种态势下,“为官不为”现象不仅稀释了反腐红利,还令人产生反腐遏制了乱作为,助长了不作为的错觉,让人感觉反腐未给自己真正带来实惠。

二是延误了地方发展。个别领导干部在工作上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熬资历、保位子,甚至在其位不谋其政而谋取私利,不仅贻误发展机遇,导致地方发展缓慢,最终还严重影响党的事业建设。近年审计发现,一方面大量资金沉淀在账上“呼呼大睡”,另一方面民生需求却“嗷嗷待哺”。一些地方以前大干快上、热火朝天,这两年不以GDP论英雄后,项目也不上了,外资也不引了,事也不干了,经济直线下滑。

三是辜负了群众期盼。党委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是通过为人民群众解困解难而积淀形成的。领导不作为,不仅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导致人民群众对领导不信任,有抵触、反感情绪,使人民群众产生了不愿听从、服从的心理,甚至出现“仇官”现象,不仅破坏党群关系,损害政府形象,损害了人民利益,危害国家。

四是引发了不作为问题的蔓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具有巨大的负面效应和强有力的负面导向作用,毒害了其他领导干部,时间一长,有为就有位、有位更有为的价值和地位就会被动摇,少数领导干部上行下效,加剧了不作为行为的恶化、蔓延。

三、祛除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对策思考

从政当忧百姓事,为官避事平生耻。为官一任,理当奋发有为,造福一方。新的历史条件下,何以从组织的角度预防、纠正、根除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可以从五个方面加以探索。

1.树立鲜明导向,倡导干部奋发有为。用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就会多起来,不用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就会少下去。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突出重用四种人,慎重对待四种人,格外关注四种人,倡导各级干部崇尚实干、奋发作为。要突出重用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的人,敢于负责、开拓进取的人,善于钻研政策、发展经济的人,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维护一方稳定的人;要慎重对待目光短浅、胸无全局的人,目中无人、狂妄自大的人,头脑简单、行为粗暴的人,造谣诽谤、无事生非的人;要格外关注长期在弱势单位工作的人、默默无闻工作的人、从不提要求的人、坚持原则和敢讲真话的人。真正让仁德者有地位,让开拓者有机会,让敢闯者有舞台,让实干者有作为。真正使投机钻营者无空可钻,使跑官要官者无门可跑,使造谣生非者无地生非,使朝三暮四者无处可去。要通过旗帜鲜明地树立这种导向,始终不渝地坚持这种原则,公道正派地执行这种标准,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2.强化宗旨教育,引导干部端正“官”念。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补足精神之“钙”,培育作为之“念”,始终把“清廉为官、一心为民”作为自觉追求和价值取向,提升执政为民的“精气神”。抓好党的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重学“老三篇”,重走“长征路”,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当前,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变革时期,各种社会思潮风起云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横行,共产党人秉持的主流价值观受到很大冲击。要增强党员干部“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政治定力,坚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治信念,恪守甘当公仆的为民情怀。加大“清廉为官、一心为民”的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干事热情,为干事者撑腰,为敢闯者壮胆,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干部提供广阔的发展舞台。

3.创新绩效考评,鼓励干部善作善为。考核评价,就是指挥棒和风向标。要充分发挥好考核工作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杠杆作用。要让“为官不为”者在考核中“现原形”,让庸官不能混、懒官不好受。探索施行领导干部“实绩一线评审”办法,建立实绩申报和实绩公示制度,采取个人整合“报”、 群众聚合“议”、 部门联合“审”、 组织综合“定”等措施,让领导干部的实绩更实、更公、更全、更准。对一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绩效考核,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公开、依法办事、规范办事和办事效率等纳入绩效管理的内容,坚持把“裁判权”交给群众,让管理服务对象来监督管理者,使“不作为”的人和事充分暴露出来,促进不断整改。要注重由上级考变为下级评,由年终考变为平时评,增加群众评价比重。

4.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干部从政行为。根治“为官不为”,不仅要从干部思想层面解决不愿为、不想为问题,更需要从制度建设层面予以保障。建立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业绩台账制度,推行多层面、立体化的工作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治庸问责暂行办法》,对“为官不为”的情形作更为具体的界定,对问责对象、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建立开放式、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张开执纪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检查这张大网,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让“为官不为”干部无处遁形。对干部工作状态加强动态管理和日常监督,让“为官不为”者随时会被发现和问责,努力形成让“为官尽责者得升迁、让为官不为者难过关”的长效机制。

5.从严问责惩处,督促干部必须作为。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中梗阻”等“为官不为”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治庸问责”。对一般干部的“不为”问题,要通过强化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执行来保障。对领导干部“不为”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形成“不为”就追责问责的约束机制。严查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者,严查对群众的诉求推三阻四者,对该作为却不作为的干部严肃处理,对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决撤换。对那些为官不为、尸位素餐者,要敢于亮剑,立场坚定,态度坚决,果断查处。严格追究“不作为”行为责任,对玩忽职守、渎职失职,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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