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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三个坚持严把选人用人关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5-05 浏览次数: 【字体:

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是干部工作的底线,是从严治吏的重点。近年来,津市始终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为目标,在“三个坚持”上严把选人用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一、坚持用人导向,把好风向标。一是重基层。始终致力于把坚持科学发展有韧劲、谋划科学发展有思路、推动科学发展有激情、实现科学发展有贡献的优秀基层干部选出来、用起来。2013年对部分市直重要单位正职进行调整,选拔了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认可度高的优秀年轻干部,对长期工作在招商、基层一线,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予以了提拔重用。二是重公认。改变以往“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做法,以改革初始提名方式为突破口,建立了“公推比选”制度,对重要职位实行市委全委会或全市领导干部大会推荐提名,真正做到了把群众公认的人选上来。近年来,市委采取公推比选方式选任了1名团市委书记, 7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11个正科级单位“一把手”。三是重实绩。为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思维定势,打造“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定升迁”的用人导向,探索开展了“实绩一线评审”法,通过个人申报、群众评议、部门联审、组织评定四个步骤,全面评价干部的实绩贡献度,选拔了一批敢想敢干、开拓创新、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的干部。在近年来的乡镇换届、政法系统人事调整等重大人事调整中时,通过综合运用实绩一线评审,对实绩突出的干部予以优先提拔使用,很好地强化了实绩导向。四是重德性。始终注重选拔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干部。每年的科级班子年度考察和拟提拔重用干部的民主推荐都进行了德的专项民主测评,先后对德性上发现问题的8名干部进行了免职处理。

二、坚持用人规矩,把好程序关。一是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照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对已经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进行梳理、检查,认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修订了《市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按照新条例要求对干部选任程序进行了明确界定,形成了靠制度用人、按规矩办事的有效机制。二是严把动议关。每次启动人事前,组织部结合平常了解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初步建议,广泛征求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的意见。同时,还按规定召开“五人小组”会议,坚持在召开常委会前书面征求市纪委意见,做到了酝酿不充分不上会、意见不统一不上会。三是严把考察关。凡是拟提拔重用考察人选,必须进行会议推荐和座谈推荐。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进入考察程序。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坚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民主推荐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列为考察对象。2014年11月教育系统人事调整中,我市一中从优秀的班主任中推荐2人担任科长,其中有1人在民主推荐中因为得票较低,没有确定为考察对象。四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常委会每次研究人事时,都先由组织部详细汇报人事调整原则,以及干部的基本情况、调整理由、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情况等,再由每名常委逐一发表明确意见,最后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研究干部时,不搞临时动议,没有经过推荐考察,组织部没有纳入方案的,常委会不提新的人选。对新提拔干部,严格实行常委会票决制,其中,对市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人选,以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人选,一律提交市委全委会票决,或书面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

三、坚持用人纪律,把好监督口。一是严守任免呈报规定。对属于常德市委和常德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任免,对破格提拔等七种需要任前备案的干部任免,严格按程序呈报,经常组部同意后再召开常委会。条块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认真征求协管方意见,征得同意后才到位。2014年5月常德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三超两乱”专项治理期间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审批工作的操作办法》后,我市严格按照规定,将每一次的干部调整方案和职数消化情况在启动前进行详细呈报,在得到书面回复批准后才提交常委会研究。二是严守任职资格规定。凡是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资历、资格要求的,坚决不上方案。没有公务员身份的不安排担任公务员或参管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参工不满4年的不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等。如在2014年11月份人事调整中,一名乡镇人大主席拟提名人选因为没有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经历,在酝酿环节就被否决。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对新提拔重用干部一律实行任前档案审查,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加强任前监督。三是严守人事纪律规定。每位常委带头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不封官许愿,不跑风漏气,带头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组织部全面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编制部门严格实行编制、职数审核制度,坚持配备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范围内进行。基层单位严格落实推荐责任,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的查处。2012年乡镇换届,我市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换届纪律“一个知晓率三个满意度”专项测评,换届纪律知晓率达到了100%,换届风气、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及治理拉票效果满意度均达到了99.86%,换届期间,先后两次迎接了中纪委、中组部和省纪委、省组部换届风气督导组的督导检查,受到了上级督导组领导的一致认可。四是严守专项治理规定。在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治理中,努力克服干部调配压力大的困难,严格落实消超规定,提拔干部一律实行“退三补一”政策,2014年的3次人事调整,净消化领导职数39个,并且始终确保不出现新的超职数单位。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中,对全市32名在企业兼职和77名社会组织兼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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