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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检察院从五个方面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1-12-01 浏览次数: 【字体: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已引起社会和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在社会关注的所有热点问题中,“反腐败”一直高居榜首。那么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就成为全社会认真思考的焦点问题。汉寿县检察院结合自身监管职能,对此问题展开专题调研,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一、抓着力点强化权力监控,促使腐败行为“不能为”。权力监控不到位是产生腐败的直接原因。任何腐败归根到底是权力的腐败,从大案要案到一般性的腐败案件,无数案例说明一个道理:权力缺乏监督必然产生腐败。要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就必须抓住这个源头的着力点,强化对权力的监控,以全程的监控促使党员干部在腐败面前“不能为”。

  二、抓根本突出制度建设,促使腐败行为“不可为”。制度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外在原因。从检察机关查处的众多腐败案件可以看出,许多腐败分子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不周体制的放纵,不力监督的迁就,利用制度的不严密,钻了法律空子而胆大妄为,且一“钻”就不可收敛,最终导致腐败。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必须用制度思维代替过去的惯性思维,用现在的制度防腐反腐代替过去的权力防腐反腐,从而以完善的法制促使党员干部在腐败面前“不可为”。只有这样,才能从战略上、根本上预防和解决腐败。

  三、抓关键强化学习教育,促使腐败行为“不愿为”。学习教育和自身改造严重不够是产生腐败的主观性因素。纵观一些领导干部由公仆沦为罪犯的轨迹,分析其犯罪的思想政治根源时,无一例外地存在平时不注意思想政治学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荣辱观发生错位、扭曲和颠倒。为此,必须将学习教育作为防腐倡廉的硬件,以具体的举措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尤其在当前要强化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牢牢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政绩观和权力观,以自觉的理性促使党员干部在腐败面前“不愿为”。

  四、抓重点注重以打促防,促使腐败行为“不敢为”。在新的反腐败斗争中,对腐败分子应重典伺候,加大惩处力度,以打促防,从而起到有效的震慑、警示教育作用,使腐败主体不敢有任何非份之想,确保腐败行为“不敢为”。

  五、抓导向注重以俸养廉,促使腐败行为“不必为”。利益驱动、私欲膨胀是产生腐败的潜在因素。反腐实践证明,消除利益驱动,引导建立正确的利益观,实行以俸养廉已不仅是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举措,而且应成为全体党员干部建设中的必要措施。我们虽然不能像新加坡那样实行高薪养廉,但现实地说,反腐倡廉如果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是行不通的。根据我国实际,实行以俸养廉是十分必要的,它能在客观上缓冲廉政建设的压力,相对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试想,如果人人都有了丰厚的俸薪,谁还有必要冒险去搞有可能让自己身败名裂的腐败?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  刘乐 周臻 陈运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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